◎ 高雄縣(市)
|
|
備註:【承租人須年滿20歲】【承租人駕照須持滿一年以上】請本人親自到本店選擇所喜愛的車種,決定車種再給付訂金,完成訂車手續。 |
|
|
◎ 外縣市地區 |
1.
|
決定租用天數和所需車種,以轉帳或匯款方式繳納訂金。 |
2.
|
匯款完畢,再以電話確認,以完成訂車手續。 |
3.
|
備註:【承租人須年滿20崴】【承租人駕照須滿一年以上】傳真資料上務必留上聯絡人姓名、電話(手機)、取車日期、使用天數和使用車種。 |
4.
|
日間聯絡電話:(07)-5859333 傳真電話:(07)582-8222
行動電話:0970-801-717、 |
|
|
|
|
|
|
透過ATM轉帳或到金融機構轉帳至清泉崗指定的帳號內。 |
|
|
匯款帳號:中國信託 565540-327490 ATM轉帳代號:822 |
|
匯款戶名:梁曜顯 |
|
|
注意事項:
|
1.
|
來電預約之客戶需付為訂車機車500元、轎車1000元之訂金。 |
2.
|
取車時請攜帶匯款收據做為憑証。 |
|
|
|
以上若您仍有疑問或不清楚的地方。 |
|
歡迎您於白天時間08:30至2100來電。 |
|
我們的 ID:@07-5859333 加入LINE搜尋清泉崗租車。 |
|
|
取消訂單 (退車) 規定: |
1.
2.
3.
|
於預訂取車日前7日內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還已付訂金之0%。
於預訂取車日前15日內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還已付訂金之50%。
於預訂取車日前30日內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還已付訂金之80%。 |
|
上述條文遇連續假日期間不適用。訂金不予退還,可保留三個月。(自原預定取車日起算),超過三個月視同放棄。另訂金保留期間,如欲租車請於三日前通知本公司,完成車輛調配,惟遇連續假日本公司保有接受預訂之權利。

|